商河经济开发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商河经济开发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SDJZPPP-2017004)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实施机构 商河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商河经济开发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2.项目公司组建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社会资本,采取BOT运作方式,由中标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45.24万元(不低于投资估算金额的20%,即10,045.24万元),其中:商河县城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表政府股权出资10%(约1,004.52万元),其余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出资。 3.项目合作期限 3.1项目合作期限为13.5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12年。 3.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4.投资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2017年10月23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商河县星都财富广场709室。 5.3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5.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5.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社会资本自负。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社会资本须知”。 6.2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15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6.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9时30分。 6.4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河分中心。 6.5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公告媒介 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济南市政府采购网媒体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说明 8.1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应以银行电汇、网银方式交纳伍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社会资本须向招标人交纳贰仟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8.2本项目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8.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允许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 9.联系方式 9.1 采 购 人: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济南市商河县科源街77号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531-82336997 9.2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电子信箱:jzzb0546@126.com 联 系 人:倪先生 电 话:15263867099
发布人:济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3日 09时21分1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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