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吉安镇尖山村美丽宜居示范工程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7-1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吉安镇尖山村美丽宜居示范工程绿化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吉安镇尖山村曹家店村民小组(茯苓场) 。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总投资约26万元。 2.3招标范围: 该项目施工图及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工程等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标段划分情况:共1个标段。 注:1、重方园招X[2017-144]号、重方园招X[2017-145]号和重方园招X[2017-146]号于2017年10月 日09时30分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开标室同时开标,同时开标的项目,开标顺序:依据项目编号从低号到高号依次进行,且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项目。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可用同一套原件,且必须依据项目开标顺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说明,说明书盖上公章后单独放入投标文件资料袋中,不装订,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应为同一人。 2.5计划工期:日历工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月 24 日至2017年10月 31 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zyjy.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直载与否,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相关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0小时内(即2017年10月 31 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10月 31 日9时30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便民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6.1本项目公告时间:2017年10月 24 日至2017年10月 26 日(三个工作日)。 6.2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 13452331959
代理机构: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川区人民西一路60号 联系人: 何振华 电 话: 15922962407 传 真: 49811591
2017年10月 23 日
附件: 招标挂网2017146绿化工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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