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9241710230203项目名称射阳经济开发区新宏、桃园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3209241710230203-BD-001;标段名称射阳经济开发区新宏、桃园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10月25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11月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射阳经济开发区新宏、桃园绿化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为美化城市、改善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经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28号文批准,拟实施射阳经济开发区新宏、桃园绿化工程。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射阳经济开发区新宏、桃园绿化工程。 1.2项目地点:沈海高速公路两侧新宏、桃园段。 1.3工程内容:绿化种植包括栽植D4cm紫叶李9835株,D4cm榉树4466株,D4cm日本晚樱4881株等。 1.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5招标规模:164.05万元。 1.6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1.10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1月。 1.11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有园林绿化的相关内容; (2)园林绿化施工(养护)项目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园林局发放的《盐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信用手册》中体现。 (3)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无。 2.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果技术职称证书中未能体现风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还需提供风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确认。 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2.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三、工程付款方式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第一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绿化养护和死亡苗木补栽,2019年春节前,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第二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绿化养护和死亡苗木补栽,2020年春节前,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扣留补栽部分苗木款,待补植后满一年(成活)结清】。 3.4、栽植树木两年养护期满,成活率须达100%。 四、 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3.2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投标保证金专户”; 五、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6.1采用“合理低价法”。 6.2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满分100分) (1)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前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的取值范围为35%、30%、25%、20%、1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为82%。 Q2、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9 分,每下浮1%扣减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3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6.4投标报价相同,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其评标后的排序;报价不同得分相同,报价低者排序靠前。 七、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 招标公告发布: 7.1.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7.1.2射阳政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1.3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 月25 日—2017年11 月01日。 7.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7.2.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01日18:00 时。 7.2.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7.2.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7.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联 系 人:孙卫华 电 话:0515-69926019 地 址:江苏射阳县阳光大道168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金阳哈罗斯五楼 联系人:唐金荣 联系电话:0515-8922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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