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门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垃圾环卫设施完善 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类型建筑工程项目编号ZJJA20171020B 建设单位 (盖章)淳安县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屏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方蒋槐 工程名称屏门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垃圾环卫设施完善建设规模/ 工程地址淳安县屏门乡工程类别三类工程 投资总额 (万元)约106万元 层数、 结构类型/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6日 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17时开标日期2017年11月9日10 时30分 质量要求合格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承包资质要求注册地在我县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 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五楼第三开标室 建设资金情况国有资金发包内容 及范围图纸所示内容 建设单位联系人 童裳深联系电话 13588730358 建设单位地址淳安县屏门乡 咨询代理单位 (公章)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王圣东 13968116992
备案单位
附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 1、注册地在我县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3、“三类人员”中项目经理的B证; 4、2014年度及以后办理的《建筑业企业IC卡登记表》[且已在建管局办理诚信考核手续];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从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等招标资料; 6、若之前未办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或交易资格证逾期的,开标前必须到县交易中心窗口办理交易资格证(3000元/单位.季度) 说明:以上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见“项目招标公告”和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