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17年东部新城核心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7]78号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宁波市东部新城)
项目规模:提升改造总面积33659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519.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7.93万元)
招标控制价:4702002元
计划工期要求:7个月
招标范围:江澄路(民安东路以北段)、江澄路(宁东路-宁穿路)、民安东路(世纪大道-海晏路)、河清路(会展路-兴宁路)、宁东路(世纪大道-莘苑路)、市政府2号门局部、泛太公绿局部、生态走廊一期局部等绿化及景观改造,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类似项目施工经验指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280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项目。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注:中标通知书仅适用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备案合同(包括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备查,如实际完成项目的规模与合同不一致时,还需提供审计报告原件,如项目尚未完成审计工作,以合同数据为准】。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7月、8月、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2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3 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2014年9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9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3.3 安全员一名。
3.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及示范文本、施工图纸、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兴宁东路700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4-87460278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近娜梁慧强周旭坤
电话:0574-87425571、87425570
传真: 0574-8742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