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码20172147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项目名称鼎瑞街、河西路、豫兴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施工 网上公告时间从 2017-10-26 10:47 至 2017-11-01 18:00 网上报名时间本公告不接受网上报名 公告详情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的委托,就鼎瑞街、河西路、豫兴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鼎瑞街、河西路、豫兴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1.2采购编号: 1.3建设地点:鼎瑞街、河西路、豫兴路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招标规模:鼎瑞街、河西路、豫兴路道路建设 1.6质量标准 :合格 1.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8项目概况:道路施工(道路、雨水、污水等),鼎瑞街:(碧云路-机场高速)全长7401.1米,中州大道以西道路红线50米,断面为:50米-4(人)-4.5(非)-5(绿)-23(车)-5(绿)-4.5(非)-4(人);中州大道以东标准段红线60米,断面为:60米-5(人)-4.5(非)-3(绿)-15(车)-5(绿)-15(车)--3(绿)-4.5(非)-5(人)。本次范围招标(金岱路-机场高速)道路红线宽为60米,路段长度1074.69米。 河西路:(宇通路-豫兴路)规划为半环状沿河城市次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30米,横断面为30米-5m(人)-20m(车)-5,路段全长为727.98米。项目批准文号:【2015】103号、【2016】87号】。 豫兴路:(中州大道-107辅道)红线40米,全长约7970.874米,断面布置为:40米-4(人)-14.5(车)-3(绿)-14.5(车)-4(人)。本次招标范围:河西路-南四环,道路红线宽度40米,路段长度2291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城建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以近6个月社保作为参考依据,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网页版社会保险缴纳查询结果),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招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2.3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施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2014、2015、2016年度,以审计报告为参考依据,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往后推算); 2.5业绩要求:企业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原件和网上查询页); 2.6信誉要求: 需提供经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3.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劳动合同、职称证、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类似业绩、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报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誉要求证明资料、被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社保证明资料(以近6个月社保作为参考依据,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网页版社会保险缴纳查询结果);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文件,投标人可以不再提交相关证件原件,但须在有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原件),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所有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报名地址:郑州市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B座10楼1004。 招标文件600元 (售后不退)。 3.4潜在投标人对其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论是在报名阶段还是在合同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靳玉玺 电 话:0371-6683883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帅强 电话:15713681689 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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