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邳州金水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邳州经济开发区恒山路北段绿化提升工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由邳州金水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自主招标。
3.工程概况:新铺园路1236m2,树池12个,绿化总面积约5000㎡,栽植各种树木235株。
3.1工程地点:邳州经济开发区恒山路北段
3.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3投资总额:约92.4万元
3.4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 11月,工期20天。
4.本工程分为 Ⅰ 个标段招标。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5凡两年内被邳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列入不良企业的,不予参与本次投标;此工程中标企业在此项目过程中如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将列入不良企业名单,不予参与开发区建筑工程市场;
5.3.6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5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6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现金。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须将现金交至规划建设局506办公室,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捌仟 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持收据至506办公室退回。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持收据至506办公室退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持收据至506办公室退回。
7、获取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 10 月 27日至 2017 年 10月 31 日,每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 请申请人于 2017年 10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邳州市福州北路8号)505室报名,同时获取资格预审申请书,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上午9:00—11:30邳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5楼会议室(福州路8号管委会大楼5楼) (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投标申请人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相关原件或有效证明,进行资格审查。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每高1%扣1.5分,每低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1.1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1.2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3本工程采用纸质招投标
1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11.5其他:①企业资质证书、②企业营业执照、③企业安全许可证、④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含安全B证)、⑤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⑥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徐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必须有徐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注册表)、⑦总公司对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诺保证、⑧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⑨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以上证件资格审查时需出示原件或有效证明。
12、招标人地址:邳州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刘磊 电话: 0516-86267812
邳州金水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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