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N20171027339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区阜宁、协鑫和新兴大桥夜景亮化工程 标段编号GFN201710274981145430;标段名称二标段:阜宁大桥夜景亮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10月27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11月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招标公告 详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 、盐城市招标投标会员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FN20171027339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城区阜宁、协鑫和新兴大桥夜景亮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路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城区;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城区阜宁、协鑫和新兴大桥夜景亮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阜宁大桥、协鑫大桥和新兴大桥的装饰灯、路灯、电缆、控制器等。 2.3预算评审价: 434 万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标段; 2.5本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投二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FN201710274981145429 一标段:协鑫大桥和新兴大桥夜景亮化工程 协鑫大桥和新兴大桥夜景亮化工程。预算评审价:247.75万元。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45日历天 GFN201710274981145430 二标段:阜宁大桥夜景亮化工程 阜宁大桥夜景亮化工程。预算评审价:186.25万元。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45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一标段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二标段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8.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8.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8.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8.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11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1.下载时间 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日 2.下载地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特别授权的单位其他负责人、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要按照阜办发(2013)64号文件要求参加中标约谈并签订诚信履约承诺书。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一标段肆万元整,二标段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一标段:247.75万元,二标段:186.25万元;(招标控制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七、付款方式: 1、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工程款的30%(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2、工程经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总价款的60%; 3、工程经验收合格满三年,付至工程审定总价款的90%; 4、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满四年且质保期满后,无主要质量问题,按工程审定总价一次性付清; 5、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关于信用报告的要求: 对于预算评审价达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标段,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交《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的评价分值不得低于65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办理《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路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向阳西路196号 地址: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场办 邮 编: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冯建 联 系 人:孙建建 电 话:18912576968 电 话:0515-87292858,13914650638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kent9355@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 2017 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