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新县城市夜景照明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信息编号: 2804474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西
工程名称: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新县城市夜景照明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新县城市夜景照明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公开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人:永新县城市管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生 联系电话:18907967853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北门街道299号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永新县城市夜景照明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赣和新政采字YX【2017】001号;
(三)分包情况:禁止分包、转包;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3000万元,其中城市夜景照明亮化工程设计费用计150万、城市夜景照明亮化工程施工建设费计2850万
五、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概算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施工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其他相关物品的制作、标志物等,并最终向采购人“交钥匙”。
其它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16年至今任一段时间内的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提供2017年任一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在供应商2016年至今任一段时间内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提供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其成立时间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提交由供应商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五年的,则按其成立时间起算)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原件;
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尚未处理的供应商不得响应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该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本采购公告公布之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或机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
特别提醒:开标时须将基本资格条件中1、5、6项,特定资格条件中1、2项在开标现场展示,高级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原件。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 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按要求缴纳采购保证金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二)采购人将在以下指定网站发布对采购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文件(均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2.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
3.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xzbtb.cn/
八、响应费用: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采购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响应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供应商须在本次采购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汇款帐户必须为供应商公司账户)将本项目响应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4072101040007931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永新支行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一方或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费。
4.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已递交了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响应的,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二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1日15:00 
十、采购公告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其后上传通道将关闭。
开标时供应商须按须知前附表3.5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除响应文件内提供外,供应商还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另外单独递交并在开标现场展示。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
采购人将于采购截止时间在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供应商须安排人员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出席,采购人不接收任何因供应商原因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7年10月27日

报名期限: 2017-10-30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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