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门口周边环境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门口周边环境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44030720170907 招标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门口周边环境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项目编号:440307201709070001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门口周边环境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7-10-27 09:00 至 2017-11-16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7-11-06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7-11-11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廖耿强 办公电话:2891042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吴海婷 办公电话:1343066482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07201709070001001 标段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门口周边环境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11-16 18:00 招标部分估价:2790.7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设计招标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2、施工招标范围包含绿化工程、景观建设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同时具备①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②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的单位为联合体代表,拟派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代表派出。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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