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五寨县南山森林公园综合建设项目已由五发改字【2015】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由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五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五寨县南山森林公园综合建设项目公园园门绿化、管理用房、厕所、广场、景观小品、道路、给排水、灯饰等施工 2.2招标编号:CZBSX17139-1 2.3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 2.4建设地点:五寨县大洼山。 2.5招标范围:公园园门绿化、管理用房、厕所、广场、景观小品、道路、给排水、灯饰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60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2)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山西省规费核准证书;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9)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报名截止日前企业最后一次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企业最后一次缴纳社保证明及人员明细、2016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所有原件将现场照拍存档)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胶装成册。 注:原件及复印件存在资料不全、字迹不清晰的情况不予接收报名资料,原件现场拍照存档. 4.3招标文件费: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建荣 电 话:0350-4332304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江奎 欧阳雅楠 电 话:0351-78259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