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技工学校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实训基地
景观绿化项目预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203005001
淮海技师学院的宿迁市技工学校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实训基地景观绿化项目已经宿发改【2006】1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7年11月1日17时3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监管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淮海技师学院内
1.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660万元
1.3 工 期:4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1.4.1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4.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江苏省园林绿化养护定额》和《宿迁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一级养护标准。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5.1绿化工程部分:绿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10%,完工后根据验收情况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60%,管养一年后支付至合格工程量总价的90%,管养二年到期根据最终验收情况按审计结果支付余款。
1.5.2景观工程部分: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10%,工程完工付至合格工程量的6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格工程量的70%,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景观绿化施工、铺装及苗木管养等(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含绿化管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具有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已完工单项合同不低于5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其中: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②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反映至少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工程竣工验收日期等内容)。 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查询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该业绩均不予认可。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9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10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5.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5.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5.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6.反馈意见方式
6.1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6.2招标人邮箱:845407989 @qq.com;
6.3招标代理邮箱:648063673@qq.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海技师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经济开发区苏州路1号 地 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2楼
联系人:赵东坡 联系人:张云
电 话:0527-80907727 电 话:0527-81888175
传 真:0527-80907727 传 真:0527-81888172
邮 编:223800 邮 编:223800
E-mail:845407989@qq.com E-mail:648063673@qq.com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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