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张集卫生院园林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X-YH-20171024
1、响水县张集卫生院园林绿化施工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响水县规模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入库公示企业(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张集卫生院。
2.2、工程规模:投资额约23万元。
2.3、工 期: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乔木灌木类苗木成活率100%,其他成活率98%;建筑物、构筑物合格标准。
2.5、质保期:绿化养护、补植、包成活率:3年,其他:2年。有效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种植苗木需要换土的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补植的苗木规格不小于当期已成活的苗木。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响水县规模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入库公示企业(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3.2、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园林类工程师初级] (含) 以上。[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或职称证书专业(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不一致)与其学历证书专业不一致,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专业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一致的以职称证书为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4、本次公开招标无需资格审查。
4、工程付款:无预付款。全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的80%,至全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两年时付至结算价的90%,至全部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三年时结清。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竣工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向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和招标人通知,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6、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价格:每份售价¥300.00元/标段(开标现场现金缴纳),否则拒绝其参加抽取号码。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8、因各投标人在入选响水县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库时已缴纳保证金,所以本次招标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9、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价随机抽签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张集卫生院 地址:响水县张集社区
联系人:张昌月 电话: 18052957222
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灌河路与北海路交叉口
联系人:宋雅君 电话:0515-868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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