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界生态公园景观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界生态公园景观工程已由 神政发(201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神木市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神木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广达建筑经济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神木市锦界镇。 2.2工程规模:景观总建筑面积420447.27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4号楼及3座公厕土建、4号钢结构工程,A区景观工程,B区景观工程,土方工程,安装工程。 2.5项目估算价:约6862.53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 10 月 31 日 9 时至 2017年 11 月 6 日 17 时,在西安市友谊东路436号紫晶大厦西区1802室持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省外进陕企业相关信息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查询。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300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1 月 23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陕西公务员大厦1022室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广达建筑经济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36号紫晶大厦西区1802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9-87809525 电子邮件:shanxixihe123@163.com 2017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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