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9051702160202项目名称城南新区内环高架两侧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3209051702160202-BA-001;标段名称盐城市内环高架沿线环境整治(盐城南高速入口)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11月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11月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盐城市内环高架沿线环境整治(盐城南高速入口) 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盐城市内环高架沿线环境整治项目(盐城南高速入口)已经地方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人,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内环高架沿线环境整治(盐城南高速入口)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投标工作。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招标范围及工期、质量要求 2.1 本项目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盐城南高速入口亮化设计、采购、制作、施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实行全过程总承包,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2 工期要求:本项目确保在2017年12月25日前安装、调试完成并亮灯(水晶灯柱除外,水晶灯柱须确保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亮灯),上述工期含设计方案、施工图深化时间及亮化工程调试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历天内须完成设计方案及施工图深化,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 2.3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要求和现行设计、施工规范及文件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本项目质保期为5年。 2.4工程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约1614万元。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还须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③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投标申请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仅能为一家工程设计企业和一家施工企业。 3.2 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专业以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中所注明的专业为准)的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须为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但中央企业评定的职称也视同认可)。 拟派出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本项目设计项目组成员要求:至少包含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造价师各1名,其他人员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增加,结算时不因人员增加而增加费用。 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包括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施工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 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兼职为一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组成员及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公告发布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但如发生涉及上述人员参保情形等投诉事宜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上述人员参保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3.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其法定代表)、拟派出的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上述项目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 3.8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原件或《信用手册》原件,投标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中体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3.9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失信行为的,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10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 3.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领取 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 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1 日至2017年 11 月 6 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00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网上注册后(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网上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5-69083422) 【注:网上注册及CA锁办理流程大致如下,具体以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前台最新要求为准。 ①外地投标申请人来盐网投标,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锁,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39910053-18e0-4ca3-bf06-a1a48daddf25&categoryNum=002001002(办理CA锁的链接,相关表格也在此网页上面下载和填写) ②投标申请人的诚信信息入库链接,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资质证书原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前台进行审核。 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1d25cdd8-a7b7-4e00-9dd2-05bc8cc169a2&categoryNum=002001001 ③外地投标申请人须将CA锁和诚信入库同步办理,企业CA锁办好后,还需进行激活,并上传相关资质证书(企业和人员),同时还需将上传资料的所有资料原件递交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前台进行审核】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7.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6663525)。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3投标保证金退还 7.3.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3.2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7.3.3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五楼525室。 7.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8、失信行为公示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经招标人提出,招投标监管机构将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9、其他 (1)本项目一旦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同投标人拥有同一个共同控制人或共同控股股东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视为一个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存在上述情形的,涉及的所有联合体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赵黎明 联系电话:0515-68810080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顾祥军、陈玉娟 联系电话:0515-68868168、68868318 地址: 盐城市国际创投中心北5楼5011室 时间:2017年11月1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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