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01日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土默特左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喇嘛洞修缮工程施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喇嘛洞修缮工程施工 批准文件编号:7117000150 采购文件编号:UPSG-17100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修缮工程1无8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1月01日至2017年11月0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02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二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3.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 下午 03:00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02室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2日 下午 03: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9号楼11层1102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02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耿娟 王海洋 联系电话:0471-6244103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金宇支行 账号:012101201080123391 采购单位名称:土默特左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全胜路西 邮政编码:010100 联系人:赵喜平 联系电话:0471-8112404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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