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南山遗址本体及载体加固保护工程
招标编号:闽建融(SM-2017)招字39号
开标时间:2017-11-1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明溪县南山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明溪南山遗址本体及载体加固保护工程 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南山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所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招标人为 明溪县南山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城关乡南山;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建明溪南山遗址本体及载体加固保护工程,总投资约90819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下同):908190元;发包价:90819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文物保护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有效的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及以上颁发的不低于二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或协会颁发的施工技术人员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职工,以施工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所署单位或以养老保险复印件为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于中标后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日至 2017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每天上午08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明溪办事处(明溪县西一支路20号4楼)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闽发改法规〔2016〕5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14日24时0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加固保护工程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11月15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7.2.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各一份〕 随身携带纸质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福建明溪政府门户网站www.fjmx.gov.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明溪县南山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址:明溪县河滨南路522-1,邮编:365200
电话:18065863961,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邮编:365200
电子邮件: 88349939@qq.com
电话: 18650925899 13328591661 ,
联系人: 叶工 曾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账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0242658260010001。
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监督部门:明溪县文体广电出版局监察室
电话:0598-286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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