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城区园林处游园设施、照明灯改造采购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顺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顺城区园林管理处的委托,对顺城区园林处游园设施、照明灯改造采购项目编号(SCQ2017-150)以公开竞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择优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顺城区园林处游园设施、照明灯改造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游园设施、照明灯改造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文件)
3、最高限价:51,450.00元(伍万壹仟肆佰伍拾元整)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质量要求:合格
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7、保修期限:1年
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90%,保修期后无质量问题付款10%
9、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标段,投标人对所投标段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按规定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截止(开标)时间及地址
1、投标报价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10: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2、开标地址:顺城区政府一楼101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四 、投标报价文件
1、开标时需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上述证件在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2、投标文件份数:共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要密封在档案袋中,开标前不得开启封。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参照附件内的范本。
五、评标原则
竞争优选,以合理低投标价报价为评定主要依据的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如果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按供应商报价先后顺序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
六、本项目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采购人或顺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采购人:顺城区园林管理处
地址:顺城区新城西段64号
联系人:张学鹏
联系电话:13942399033
采购代理机构:顺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顺城区政府大楼207室)
联系人:张帅
联系电话:024-57503995
顺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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