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韩城市农林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韩城市芝川湿地生态植被恢复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韩城市芝川湿地生态植被恢复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HQ(2017)076号
三、采购人名称:韩城市农林局
地址:韩城市人民政府1号楼六楼
联系人:李锦朝 0913-521116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五层
联系人:孙蓉 0913-520854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湿地生态植被恢复约520亩,总投资额约270万元。
一标包:恢复湿地生态植被286亩,采购预算价153.5万元
三标包:恢复湿地生态植被217亩,采购预算价116.5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在招标现场提供上述资质文件原件并单独密封,以备评审专家审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6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510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300元, 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谢绝邮购。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同一投标人只能填报一个标包。
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七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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