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赣建 三清 招代字( 2017)第 08号 三清山神仙谷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经 三清经字【2017】46 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代理机构。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 三清山枫林至八磜 2、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10700㎡,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景观平台面积50㎡、公厕建筑面积10㎡、河道清淤面积60700㎡、景观墙长150m、挡墙长1877m、造路硬化4483㎡、护堤长516.9m、排水沟长337.28m、硬质铺砖3102.81㎡等; 3、工程总投资: 约990万元 4、代理范围: 本工程所有招标代理(不含编制预算)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暂定级)及以上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投标人申请成功后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劳动聘用合同;5、业绩材料,企业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业绩(造价990万元工程)。本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投标机构代理经历的同一个工程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开标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申请时间:2017年 11 月 7 日至2017年 11 月 9 日。 申请地点: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四、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携带好本单位的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纸质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定于2017年 11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在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申请的招标代理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标会,本工程代理费为 6.495万元(不含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取 随机抽取 形式确定中标人,并根据开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 六、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报名联系人:邱恩福 联系电话: 1397031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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