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西成客专宁强南站站前广场雕塑工程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15]3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设计、施工采用DB模式(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西成客专宁强南站站前广场雕塑工程位于宁强南站站前广场,本工程DB模式招标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西成客专宁强南站站前广场雕塑设计、制作、安装及后期服务所涉全部工作。 2、建设工期及质量: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艺术创作方案设计、雕塑施工能力; 2、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至少2项城市雕塑类似业绩;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并主持过类似项目设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非法转包工程。 四.资格预审方法:本次DB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每日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持以下证件原件到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的证件原件包括单位介绍信、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类似工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汉中龙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美居广场商住楼B-07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18091629706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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