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月湖西区二期15处文保房修缮工程(I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80796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月湖西区二期15处文保房修缮工程(I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6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月湖西区二期15处文保房修缮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备[2016]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I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青石街以南,偃月街、共青路以西,长春路以东,桂井街以北。

建设规模:位于马衙街以北的6处市级文保点,分别为 中营巷赵宅 (建筑面积约2801.44平米)、 张宅 (建筑面积约824平米)、 中营巷张宅 (建筑面积约1000平米)、 天一巷尤宅 (建筑面积约701.41平米)、 访庐 (建筑面积约291.6平米)、 佘宅 (建筑面积约1087平米),按设计施工图说明的各幢建筑面积汇总,合计建筑面积约6705.45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97508万元。

招标控制价:13288208元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文物修缮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文物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需体现古建筑维修保护和近现代建筑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内的投标人须经过浙江省文物局核审备案;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地省级文物局核审备案。

3.2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各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后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并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原件备查,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项目经理不一致的,作否决处理。

3.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申请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 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申请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申请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aishu.gov.cn) 通知公告《关于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 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资格审查申请不予通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9日16:00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 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 金 额:人民币25万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6.1条款。

6.2提交形式:通过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 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备注:(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不要采用 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 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试行)(http://ggzy.haishu.gov.cn办事指南项目)。

6.3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 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许可证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与投标保证金汇出账号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1月28日 9 时 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开标室(1)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8.1 时间 :2017 年11月3日至 2017年11月9日。

8.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idding.gov.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0574-8928819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世纪大道北段555号2017室

联系人:周立颖、孙德富、李宪

电 话:0574-87298907、55717438

传 真:0574-55717439

报名期限: 2017/11/7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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