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08415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辽宁 | ||||||||||||||||||||||||||||||
工程名称: |
陆港大道景观改造工程(新304-永安大道)施工(网上资格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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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陆港大道景观改造工程(新304-永安大道) (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陆港大道景观改造工程(新304-永安大道)实施方案(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沈于发改审【2017】1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区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陆港大道景观改造工程(新304-永安大道)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于洪区 。 2.2工程规模: 绿化专业: 陆港大道景观改造工程(新304-永安大道)施工 2.3合同估算价为 409.3 万元。 2.4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本次招标的经营范围(园林绿化)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五年内具有5个及以上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绿化工程业绩。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12 月 5 日开工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329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园林招投标IC卡]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5.00 万元 需提交投标担保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7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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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11/7至 2017/1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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