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时代广场园林景观改造工程
【信息时间:2017-11-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时代广场园林景观改造工程,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时代广场。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时代广场园林景观改造工程,包括乔木移栽及栽植新增乔灌木10cm以上乔木不按施工图实施,从神女湖苗圃移栽。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时代广场园林景观改造工程,包括乔木移栽及栽植新增乔灌木10cm以上乔木不按施工图实施,从神女湖苗圃移栽。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标段划分情况:共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日历工期1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1月8日至 2017 年11月14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zyjy.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领取与否,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招标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0.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 年11月 15日 15 时 0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6.1本项目公告时间: 2017 年11月 8日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三个工作日)。 6.2发布公告的媒体: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中山大道东段168号 联系人:钟老师 电 话:87162611 传 真:8716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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