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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80946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全村龙元山遗址文化休闲公园景观绿化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福全村龙元山遗址文化休闲公园景观绿化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汇高晋招[2017]02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全村龙元山遗址文化休闲公园景观绿化工程(二期)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村自筹 ,招标人为 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预算审核价为166.3198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位于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主要招标范围为园林建筑,全部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  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质量要求:符合《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要求,项目负责人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为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根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晋建综[2015]26号文)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榜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市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5 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30,周末除外)持报名材料自行到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工程交易登记卡回执单(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泉安中路326号  电话:0595-82699678  传真:0595-82699678  联系人:小赖)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200元/每份,售后不退。
4.2报名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4.2.1单位介绍信(原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民委员会账户(开户名: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民委员会,开户银行: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溜江分理处,帐号:9070 4230 3001 0900 0007 88)。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3  万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晋江(http://www.jinjiang.gov.cn/)、晋江经济报、晋江市金井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及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民委员会公示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民委员会  
地址: 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 ,邮编:   /    
电话: 0595-85335053 ,传真:   /    
联系人: 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泉安中路326号 ,邮编: 362200 电子邮件: 375333079@qq.com 电话: 0595-82699678 ,传真: 0595-82699678 联系人:  小赖  

报名期限: 2017-11-9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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