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楚公寓项目10#-13#楼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古楚公寓项目10#-13#楼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SXD[2017]130号
宿迁市楚诚置业有限公司的古楚公寓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13#楼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常熟路,南至苏州路,西至振兴大道;
1.2工程规模:造价约66万元;
1.3质量要求:合格;
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管养期2年,II级管养);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管养期满成活率达到10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97%;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清余款。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古楚公寓项目10#-13#楼绿化工程施工;
1.7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61968.88元,本工程发包价:539957.30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3.1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为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施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6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7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9 日上午8时30分至 11 月 13 日下午18 时00分前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二楼233室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5.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1.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购买;
5.1.5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5.1.6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59897。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6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二楼231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楚诚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115号
联 系 人:力天鹤
联系电话:0527-8456881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宋雷
联系电话:0527-8435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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