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上林县新丰路食品公司西部区域市政道路工程前期工作、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JT-BF[2017]0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林县新丰路食品公司西部区域市政道路工程前期工作、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已由上林县发展和科学技术局以上发改项目【2017】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上林县大丰镇新丰路西北面。 建设规模:建设3条市政道路,其中,文明路西段道路,长780米,宽24米;规划道路2017-1,长270米,宽40米;规划道路2017-2,长180米,宽20米;为路灯安设、人行道、排水沟、通讯电缆沟等配套市政设施。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3224万元。 要求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为300天(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 90 天,建设工期为 21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勘察包括地勘、详勘等;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预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内容包括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若非招标人原因(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地质勘察:对本项目进行地勘、详勘等,地质钻孔的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规程的勘察标准,符合审图机构对本工程地质勘察成果报告的审查; (2)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批;地质灾害报批;抗震设防报批;水土保持报批;环境评价报批;建筑防雷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3)设计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设计内容包括可研批复后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包括概算编制(含设备及材料清单)、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4)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5)设备及材料采购:本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6)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7)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8)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和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采购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诚信要求: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的企业和人员,且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8本项目□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9本项目□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10 日至2017年 1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投标无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上林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5222495 上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5228447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南宁市上林县霞客路153号 联系人:尹瑞瑶 电 话:1817712158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3楼302室 联系人:黄秋梅、雷秋香 电 话: 0771-2866041 传 真: 0771-2866041
2017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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