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宝山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7-2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巨宝山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已由长岭县财政局批准建设,批文编号为“长财建指【2017】214号”。招标人为长岭县巨宝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及县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巨宝山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 2.2 工程概况:安装太阳能路灯131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 2.3 招标范围:对以上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2.4 建设地点:长岭县巨宝山镇 2.5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6月30日; 共203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或《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招标控制价: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应无在建工程。 3.5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 企业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入吉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10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 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类似项目业绩(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 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 入吉企业须提供入吉备案网页版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提供由检察院所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04 日 13 时 00 分,地点为: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岭县巨宝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田宝国 电 话:176043875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 系 电 话 :0431-82879888 监 督 人 :长岭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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