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宁都县石上派出所修缮及路面硬化、绿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ZMZ2017-ND-G016)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宁财购2017B000000417计划,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宁都县石上派出所修缮及路面硬化、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MZ2017-ND-G016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宁都县石上派出所修缮及路面硬化、绿化工程 1 项 (一)宁都县石上派出所修缮工程
一、工程概况
宁都县石上派出所修缮工程,主要内容为:门卫处(门卫机房餐厅厨房)砌筑粉刷;砖砌围栏砌筑、铁艺栏杆安装;篮球场地面、配件安装;院内水电安装;办公楼砌筑、粉刷。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招标人指引投标人自行勘察。
二、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施工内容。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及预算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标准(GB50500-2008);
2、《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
3、施工图、设计文件;
等
(二)宁都县石上派出所路面硬化、绿化工程
一、工程概况
宁都县石上派出所路面硬化、绿化工程,主要内容为:土方工程;围栏地面硬化、篮球场地面硬化、院内混凝土、透水砖地面、砖砌排水沟、绿化等工程。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招标人指引投标人自行勘察。
二、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施工内容。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及预算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赣建字[2010]3号)。
3、《江西省市政、园林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06年)。等 904148.12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投标。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7年11月 17日前(工作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六)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12月04日15:3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标地址:宁都县梅江镇翠微广场西侧),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必须以转、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并在2017年12月01日17点(北京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 招标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都县凌云大道凤凰城二期16栋5号楼(世纪名园梅江源食府正对面)
联系人和电话:廖昀0797-6827296
邮 箱:gzmzzb@163.com
采购单位:宁都县公安局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中山北路1号
联系人:黄女士 0797-6827702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户名: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59 0001 0308 0001 683
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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