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树人街路灯安装、天桥亮化、天桥台阶景观灯等工程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壶政采办审批[2017]-586号 壶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树人街路灯安装、天桥亮化、天桥台阶景观灯等工程谈判公告 壶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树人街路灯安装、
天桥亮化、天桥台阶景观灯等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壶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壶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树人街路灯安装、天桥亮化、天桥台阶景观灯等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壶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树人街路灯安装、天桥亮化、天桥台阶景观灯等工程
二、项目编号:壶政采办审批[2017]-586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报价人对包内项目的报价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预算:767246.43元(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后附的工程预算明细);
3、期限:30天。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检察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纪录查询确认函;
7、近三年类似成功项目业绩;
8、住建部门认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类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取得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有相关项目的实施经验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人领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期内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领取谈判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的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以上资料谈判时报价人也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若有其他法律硬性规定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没有明显体现的,以国家的法律规定为准。
六、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5日,
每工作日08:30-11:30,15:00-18:00(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壶关县政府采购中心(壶关县财政局一楼)。
3、地址:壶关县工农街90号
4、谈判文件获得:免费领取
七、谈判时间、地点:
1、2017年11月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地点:壶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壶关县树人学校对面)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壶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程玉兵
电话:13503558031
集中采购机构:壶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壶关县工农街90号
联系人:郭永岗
电话:13593279856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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