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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招标单位名称 |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级 |
招标工程项目 | 兴国县将军大道南段绿化、亮化修复工程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兴国县将军大道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兴发改字(2017)53号 |
建筑面积 | 0.00 平方米 | 层次 | 0 | 结构 | 混合 |
项目总投资 | 160.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60.00 万元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次修复分人行道修复工程、 绿化工程和路灯工程,其中亮化修复在人行道改造段设置新建路灯,恢复滨江大道现状路灯;人行道修复面积 4119 平方,更换大理石侧石 1020 米。 |
标段划分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营业执照 | 在有效期内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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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承包商名录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格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含临时建造师)并附本人身份证和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 |
技术负责人 |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如证书上不是本单位名称需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企业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书; |
其他要求 | 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赣州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4、外埠来赣投标人能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栏目中查询到企业及拟派人员信息并且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5、有不良行为记录(文件有时间规定的以文件规定为准,没有时间规定的以正式下文六个月内)的企业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6、投标保证金进账单;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8、本工程执行赣市府办发[2016]19号文件[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及根据[赣市建字[2017]86号文件赣州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调整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工程信用承包商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数量的确定:在A、B、C级信用承包商库中按比例随机抽取30家投标单位(A库中随机抽取60%;B库中随机抽取25%;C库中随机抽取15%,具体抽取方法,详见招标文件);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以财政审核预算为准;10、本工程严格执行兴规建字[2017]24号《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实行电子考勤的通知》,项目对中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人脸信息采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应在同一台考勤机进行考勤,每月考勤时间不少于22天,建造师每少一天,罚款2000元,关键岗位人员每少一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工程款中扣除;11、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联系人 | 兴国县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彭冬梅 | 联系电话 | 0797-5334398 / 18707972520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11月14日 | 获取方式 | 自行下载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11月14日 | 获取地址 | 自行下载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11月13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11月13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17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