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南街道横山集入口绿化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M117-1272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明南街道横山集入口绿化工程
2、招标人:明光市人民政府明南街道办事处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明南街道横山集入口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工程工期:30个日历天
3、工程质量:合格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规定的全部内容。
5、本工程中标价:本工程控制价为971898.71元,下浮20%后,以777518.97元作为中标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类别中的企业(此工程启用2017年明光本土企业小额工程定点库),委托代理人为小额项目投标委托代理人名单中的人员;
2、项目负责人要求: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4、对开标现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通过公安部门身份证件核验系统的投标人,一律否决其投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小额工程备选库内企业,请于开标时间前携带投标函(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至开标现场(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逾时到达的或者未达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第1条要求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资料。
3、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15:00时。
4、开标地点为:明光市祁仓北路与柳湾大道交叉口(祁仓路98号)安徽省明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第二开标室。
五、投标须知
1、备选库企业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与图纸核对,误差±3%或1000元以上(相较于施工图纸内容)时,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两日提出,如未提出即视同认可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工程结算时即使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工程价款也不予调整。中标后,不得放弃中标资格,否则将停止小额工程项目备选资格6个月,同时计入不良行为档案。
2、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及投标函的相关内容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不得签订背离其实质性内容和其他协议。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担保金,同时停止小额工程项目备选资格6个月,并计入不良行为档案。
3、中标价应是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工程的全部费用,包括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及使用费,技术组织费等其它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支付完农民工工资后退还。
5、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中标价提交规范的投标文件一正两副。电子版中标价已挂网,请中标人自行下载打印,中标人不得更改其中的内容。
六、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款支付方式:
绿化工程:绿化工程竣工并经业主组织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量费用的50%,审计后付至决算审计价款的65%。本工程养护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满12个月后再次验收,成活率达到100%的,付至决算审计价款的90%。余款10%待2年养护期满后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苗木养护期内若有死苗需补植,死亡部分的苗木按同期成长苗木规格补栽)
其他工程:竣工并经业主组织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量费用的80%,审计后付至决算审计价款的97%,其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工期延误处罚: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2000元。
4、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时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5、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
(2)合同价款调整的计价方法执行合同文本的通用条款。
七、招标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国家收费标准的80%交纳招标代理费。请各投标人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光市人民政府明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181550257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亦方
电话:0551-62220232
项目投标函
(注:该投标书需带至开标现场)
(招标人)
我公司已仔细阅读明南街道横山集入口绿化工程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我方愿以777518.97元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在30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公司如中标,将拟派担任本施工项目的负责人。
我(姓名)系(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 ) 的(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工程名称)项目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开标会,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单位在2017年明光市小额零星工程定点单位最终名单的序号:号。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