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信息 招 标 人: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新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工程名称:练市镇新华村绿化景观节点工程 招标内容:绿化种植养护、景墙、古建长廊等 建设地点:练市镇新华村 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古建筑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承接园林工程施工能力的单位(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取得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工作手册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的工作手册请及时到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处备案,备案电话:0572-2038771。)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手册复印件、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 (3)《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施工--报名)》(原件1份);(详见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下载专区) (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进浙备案资料、湖州市外企业(含省外)需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 注释:(1)以上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加盖页码、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提供原件备查; (2)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由各投标人自行查询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三、本项目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符合发包公告条件的全部入围。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南浔镇象门街4号8室) 报 名 费:300元/位(代收不退);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联 系 人:梁琪 联系电话:0572-30207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