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1217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重庆 |
工程名称: |
永川区朱沱镇安居大道、光明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川区朱沱镇安居大道、光明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审批 [2017]3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 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和自筹 ,招标人为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永川区朱沱镇安居大道、光明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内容包括景观带环境整治与提升、人文景观营造和植被景观改造、多处节点环境整治、场地内适度增加绿化、丰富空间组织、增加小品设施等。 2.2建设地点:永川区朱沱镇。 2.3招标规模及范围:该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 (1)安居大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用地约51000平方米。主要包括 ①安居大道道路绿化提升15043平方米、道路两侧节点及休闲空间700平方米以及围墙整改143米、景观小品; ?港桥大道道路绿化提升4463平方米、围墙整改92米; ③港桥新城前广场改造设计2000平方米(绿化及花池); ④水体公园改造设计(公园入口、动步步道改造、科普宣传栏、休闲空间、照明设计、绿化提升); ⑤货运停车场设计8600平方米(停车场规划、岗亭、硬质休闲空间)。 ①光明路景观设计(休闲空间、绿化、廊架等); ②水果街改造(入口标识、入口文化墙及地面铺装1800平方米)。 招标范围包括: (1)设计部分:工程的全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的所有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建安部分:包括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招标由总承包人负责,招标文件、最高限价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计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前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施工和设计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至2017年 12 月 7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7 年 12 月 7 日 14 时 30 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永川区朱沱镇光明路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泸州街1-49号 联系人: 秦女士 电 话: 023-49581981 传 真: 023-49581981 |
报名期限: | 2017/11/14至 2017/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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