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街道、镇政府院内外绿化补植工程竞争性发包公告(二次) 1、大东街道、镇政府院内外绿化补植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涟水县大东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公有专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发包。 2、工程地点:大东街道、镇政府院内。 3、招标控制价:56005.90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即可。 4.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 4.3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4.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4.7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提供本单位 的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劳动保险证明。 4.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招标人及评委核查,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其复印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5、发包文件的获取: 5.1发包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11 月16日至2017年11月 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5.2报名地点:涟水县金泽源小区8号楼二单元1205报名。 5.3报名人的要求:带单位法人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和本人身份证)。领取发包文件时,授权委托人必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报名时需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资质原件和授权委托人2016年7月1日以来由劳动部门出具的连续6个月的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6、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 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6.5%、97%、97.5%、9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 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 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以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09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涟水县政务中心三楼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涟水县政府北侧泰山路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 7.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发包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涟水县大东镇人民政府
代理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762719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