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140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泰兴市城南经济适用房安置小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城南片区,太平路东侧、兴南路北侧 (2)投资额: 约300万元 (3)计划开工日期: 2011年8月 招标工期: 60 日历天 2、本招标工程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绿化、铺装等工程。 3、本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工程款的65%,余款除留5%的质保金外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8个月后结清。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和建设方工地代表签证。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园林专业) (3)不良行为限制: 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且处于公示期的,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4)行贿犯罪限制: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8 月 4 日18:00时前到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报名,投标事务负责人须持IC卡刷卡回执、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清单复印件完成报名及购买资料。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内容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录www.txzbtb.com查询。办理IC卡咨询电话:0523-86890815。 6、招标文件于2011 年8月 5 日起发出,投标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光盘等费用400元)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换取缴款收据,凭缴款收据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万元 ,缴纳形式: 电汇 ,户名: 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1766344052501958,开户银行:建行泰兴市支行中兴路分理处。 7、开标时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投标事务负责人均必须到场。 8、根据《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管理规定》(泰建管(2009)45号),注册地非本市的建筑施工企业,需先到泰兴市建筑管理处办理《外地建筑企业进泰备案表》,再持《备案表》进行报名。办理备案表咨询电话:0523-87654191。注册地非本省的企业需同时办理进省备案,持进省、进泰备案表报名。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由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 5、主要施工人员证书; 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以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要求请登录www.txzbtb.com查询泰建招[2011]2号文件规定); 7、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8、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及依法投标的承诺书; 9、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省、进泰备案表; 10、最近2年(2009、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财务报表)。 其他条件 本工程采用 评标定标办法A 评标。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人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综合标(含后审文件)、技术标进行审查,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及标准的,判定是否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一、评标分值设置:投标报价92分,计算错误及报价偏离6分,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一)投标报价:92分从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开始评审,商务标得分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得满分92分计算,其它投标价与之相比,每高出1%扣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二)计算错误及报价偏离:6分投标文件出现本招标文件8.3.1条款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3分,出现本招标文件8.3.2条款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报价偏离,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 (三)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进行评分。 1、以各投标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报价偏离的,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进入评审的投标单位数≤5个,则取所有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基准值,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该基准值-6%范围的综合单价作为不平衡报价。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有不平衡报价与基准值之间的价差和工程正式预算中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 2、以各投标人措施项目费总额(报价偏离的,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进入评审的投标单位数≤5个,则取所有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基准值-6%范围的作为不平衡报价,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有不平衡报价与基准值之间的价差,计算出合价差。所有合价差总额与该投标人总报价相比,每1%扣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扣完为止。 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招标人可从中选定或抽签确定中标人。 三、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 联系人:郁琴 电话:0523-87723388 邮编 :22540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7月29日至 2011年8月4日,每天上午 8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8月5日至 2011年8月5日,每天上午 8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
报名期限: | 2011/7/29至 201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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