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新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周边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延安市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延新经发项【2017】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通过融资及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西侧区域。 2.2、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面积9488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8351平方米,景观工程面积11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园路铺装、景观小品及绿地给排水等。 2.3、工期:60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6、概算总投资:249.09万元; 2.7、标段划分:施工设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 11 月 20 日至2017年 11 月 24 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在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报名需携带资料:报名时持企业介绍信、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年检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2014年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2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经审计的2015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份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审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新区 报名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邮 编:716000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胡彦飞 联 系 人:高喜林 电 话:15891140207 0911-8801803 电 话:0911-2556520 1500911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