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7050533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吉商贸步行街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大洼区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交通岗信号设施、东湖公园亮化工程等15个项目的批复,大行审发[2017]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鹤吉商贸步行街景观改造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洼区 2.2合同估算价:12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小品、亮化、给排水供暖管线铺设等,总面积9086平方米。 2.4工期要求:2017 年12月13日至 2018 年1月12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1月 17日至 2017 年 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市政工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 24 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1月18日至 2017 年 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2月8日10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名称及地址)。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洼区 联 系 人:王庄 电 话:0427-690330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汽配城院内 联 系 人: 荣万丽 电 话: 0427-3409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