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景观提升工程(洛政采代[2017]419号),项目招标人(业主)为洛阳市园林局,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园林局的委托,依据洛政采代[2017]419号计划批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洛政采代[2017]419号 。 2.2工程概况: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景观提升工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以南,通衢路以北,兴洛东街与兴洛西街之间,共五个街区地块,在现有绿化景观的基础上,增加园路广场铺装、木栈道、亭廊、园林小品等建设内容。 标段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景观提升工程1标:牡丹大道至香山路,即一、二、三地块,本标段一地块中的牌坊及牌坊广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标段二: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景观提升工程2标:香山路至通衢路,即四、五地块,本标段五地块中的图腾龙柱柱体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但龙柱的基础在招标范围。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工期:2018年1月20日前 2.5标段划分及预算控制金额:共二个标段。 标段一: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景观提升工程1标;预算控制金额:5532400.18元; 标段二:中央生态公园(四支渠二期-兴洛湖)景观提升工程2标;预算控制金额:5464136.18元; 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证明(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如出现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担任项目经理但放弃或变更的,需提供其项目变更公告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不低于缴纳三个月可查询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6投标人须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①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②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的投标人是否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信息,以上①和②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均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3.7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磋商开启前供应商须提供,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8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磋商开启前投标人须提供,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9其他: (1)同一标段的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工本费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含图纸资料等。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6、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首先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其次点击“招标(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投标人(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支付标书费。(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代理机构应向投标人开具从洛阳市税务部门领购的正式发票)。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11日上午9:30,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五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区5楼)。 8、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请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9、发布公告的媒体 9.1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园林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6号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0379-65520098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2004) 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 话:0379-80887951 808879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