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南平小镇生态农业观光园雕塑景观小品工程 由LF简核【2017】425号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县旅游外事侨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蓝山县南平小镇生态农业观光园雕塑景观小品工程 2.2建设地点:蓝山县 2.3规 模:总投资约为37万元(具体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2.4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5 工期要求: 25 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文件执行; 2.8 招标范围:蓝山县南平小镇生态农业观光园雕塑景观小品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17年5月至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次招标项目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不含9家)时,第一阶段先随机抽取9家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再进行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3家中标候选人;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9家时,全部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直接抽取3家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千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行 帐户名称: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帐 号:4305 0171 7608 0000 0073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285882971@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当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 2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山县塔峰中路建设银行4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0.按蓝政办发[2017]6号文件规定,外地建筑企业中标的,须在中标后依法在蓝山县设立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并以分支机构名义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向蓝山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蓝山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蓝山县缴纳相关税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山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地 址:蓝山县塔峰路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390746739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359号(梅湾社区旁)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15386317828 电话:0746—8516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