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纪念馆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雷锋纪念馆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7]2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园林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雷锋纪念馆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 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雷锋纪念馆绿化提质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质改造总用地面积84212.1m2,其中绿化面积23295.1m2,包含绿化改造主入口区305.7m2、车行入口广场2299.2m2、信念广场4557.3m2、雷锋纪念园4827.2m2、雕塑花园2329.3m2、综合服务区2667.2m2、青少年教育活动区3575.9m2、长青园2733.3m2共八大功能区。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实际以长沙市望城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7、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9、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企业近三年(2014年11月至2017年10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绿化提质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最低配备为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并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5月-2017年10月)的社保证明(包括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0、招标人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组织现场踏勘,参加现场踏勘的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四、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如下资料到本公告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3)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4)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5)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的社保证明(包括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原件;(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8)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注:以上证件均须带原件备查,并提供加盖有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备案,且按顺序装订成册。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 20 日至2017年11月 24 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望城大道96号湘峰广场27楼)。 4、报名合格的投标人,于报名时在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报名时递交,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4〕259号《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及望住建发[2017]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陆仟元整(¥:106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帐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雷锋纪念馆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雷锋纪念馆绿化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 12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园林局 联系人: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望城大道96号湘峰广场27楼 联系人:蔡先生、刘先生 电话(传真):0731-8391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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