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7090683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茂堡长城抢险加固及东墙南墙修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凌海市文物管理处,项目业主为凌海市文物管理处,资金来源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大茂堡长城抢险加固工程—东墙、南墙 2.2 建设地点:凌海市温滴楼镇大茂村。 2.3 建设规模:加强城墙顶部结构垫层,防止渗水;城墙顶部树木清理,要根据现状区别对待(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竣工时间); 2.6招标范围:抢险加固及文物修缮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记录; 3.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并具备1个或以上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6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2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海市文物管理处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16-8123287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秦菲菲 电 话:0416-3585286 传 真:0416-3596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