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中路改造、锦南路(华兴置业)等绿化带苗木移植工程
招标延长公告
Yjy(jf)20171110-2
1、张家港市锦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锦中路改造、锦南路(华兴置业)等绿化带苗木移植工程已经获得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锦丰镇锦中路、锦南路(华兴置业)等; (2)工程规模: 绿化:各类乔木、球类甲供苗移植,约392株;各类小苗、草坪约320M2种植;工程估价约35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12月8日 至2017年12月25日 ,工期18天。(具体的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绿化:各类乔木、球类甲供苗移植,约392株;各类小苗、草坪约320M2种植;工程估价约35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2017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类)三级及以上或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Ⅲ组及以上单位。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注:在本工程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张家港市住建局备案通过的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张家港市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备案表》原件)。
a、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b、业绩要求:
(1)近3年(2014年11月~2017年11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工程造价在2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2)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 (3)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
(4) 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
6、请申请人于 2017年 11 月 22 日至2017年 11 月 24日每天08 时 30分至17时 00 分(公休日除外)到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17年11月27日9:30~ 10:00 将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至冶金工业园北楼一层108室(锦丰镇锦绣路与创业路交界处)参加资格预审(逾期作弃权处理)。
7、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不良行为记录、不诚信记录(包括工程无故拖延,不竣工验收、无理由不缴纳养护期考核扣款)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申请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6).资格预审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或投标人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和连续交纳近6个月(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下同)以上养老保险原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彩色打印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近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清单原件。
(7).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张预办[2012]13号文)的规定,提供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资格预审时当场提交);查询对象为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杜绝借资质、挂靠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9).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招标投标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企业的经营范围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投标申请人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以及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的要求,不再审核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除不可抗力外,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将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招标人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北楼 联系人:侯波 电话:0512-58959131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沙洲西路113号华建大厦A403
联系人:朱红霞 电话:0512-56792001
项目组组长: 朱红霞 专职工作人员手册编号: 苏招E1710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11月 22 日至2017年 11月 24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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