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0736项目名称泗洪县博物馆广场绿化景观提升改 造工程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0736001001标段名称泗洪县博物馆广场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3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11月2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泗洪县博物馆广场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0736001001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泗洪县博物馆广场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已经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洪发改投资发【2017】2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博物馆广场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博物馆广场(泗洪县山河路北侧、体育路南路西侧)。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泗洪县博物馆广场(泗洪县山河路北侧、体育路南路西侧)。建设内容主要为:绿化及景观面积约2.1万平方米,1.移植大乔木25株、球类灌木24株;2.栽植日本早樱、红枫等乔木、约457株;3.栽植腊梅、海桐球等灌木58株;4.栽植洒金珊瑚、红叶石楠等绿篱4812平方米;5.栽植粉花绣线菊等花卉3183平方米;6.栽植水生植物963平方米;7.喷播植草11616平方米等;8.广场及园路改造面积5450平方米;9.植草沟1040平方米;10.砌筑树池8个,排水沟334米;11.给排水及照明等工程。工程总造价约750万元。 1.3 工 期:1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12月10日-2018年5月8日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工程完成量达到工程总造价的20%,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支付1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50%,第二年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80%,余款经终验审计后付清。管养期为两周年,管养标准参照《泗洪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二级标准;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和相应管养费用。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景观、绿化、给排水、照明等工程施工及绿化管养。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3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广场绿化工程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50万元(含),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单位提供); 4.4.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4企业在任何地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4.7无行贿受贿行为: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为其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查询证明,江苏省企业请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上传在投标文件中,(网为:http://218.94.117.252:12301/ )其它省的如果在网上可以查询到参照江苏省的方式截图上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网址,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4.8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4.4.9企业在任何地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 4.4.10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 4.4.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 08:30至2017年11月2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5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长江路地 址:泗洪县新行政区和谐路永昌财富广场B区四楼 联系人:杨建楼联系人:夏力 电 话:13815761722电 话:18651060115 传 真:/传 真:/ 邮 编:223900邮 编:223900 E-mail:/E-mail:71425992@qq.com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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