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大韩支渠景观建设工程已由大名县发展改革局以大发改【2017】1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名县大韩支渠景观建设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大名县平安大街以东,府西街以西,大韩之渠沟渠及两侧;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绿化工程、园路工程、疏浚工程等;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合格;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项目建设必备的投融资能力; 3.3投入项目的自由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不低于30%),并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资金证明,其余资金应提供省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 3.4诚实守信,财务报表等真实可靠,无工程施工劣迹和不良记录;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7年11月23日8:30至2017年11月29日17:30止。 4.3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日17:30前提出,发送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12月 14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名县 联 系 人:郝国法 联系电话: 0310-837185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联邦明珠空中花园5栋2单元4层 联 系 人:李其雷 电 话:18031112381 2017年11月23日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