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政府办公楼节能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DJ20171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政府办公楼节能灯改造工程已由白市管办请字【201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79%,自筹2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白城市政府办公楼节能灯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白城市文化东路1号。 2.3施工工期:计划工期:2017年12月17日—2018年01月20日 2.4招标范围:节能灯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财务状况;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中级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 3.2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6项目负责人履职应严格按照吉建招(2016)9号文执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至 2017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白城市海明西路46号-3门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具有效时间在公告时间范围内) 4.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白城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白城市文化东路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6-35093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137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36-3607778
吉林鼎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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