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NJ171072项目名称玄武区九华山路道路综合整治及西侧绿地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BNJ171072-02SG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12月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BNJ171072-02SG 南京玄武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玄武区九华山路道路综合整治及西侧绿地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7]16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8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施工 2、工程地点:1、九华山路。南起北京东路,北至九华山公园入口;2、九华山路西侧绿地。具体道路起止点、绿地用地边界根据规划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345.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九华山路道路路面处理及整治,面积约1380m2,配套道路两侧绿化及雨污水管道敷设;道路西侧新增停车场,面积约为1142m2(其中停车位面积约500m2),停车场周边围墙约230m。 10、工程规模:长度:270 m;宽度:14 m;造价:345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无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述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 ×Q1+B ×K2 ×Q2 Q2=1-Q1;Q1 、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其基准价的计算。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 3、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标、网上评标方式。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11月24日16时56分到 2017年12月1日16时56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玄武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02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4651110 招标人联系人:吕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岳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51611661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7910072-108、22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8574674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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