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郧阳城区水系连通工程洞耳河生态河流治理工程已由十堰市水利水电局以十水文[2017]196号批准建设;资金计划已由鄂财农发[2017]49号下达;招标人为郧阳区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工程位于郧阳城区洞耳河和梯子沟。工程拟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洞耳河河道清淤2061m;洞耳河新建生态护岸3172m;洞耳河过河汀步建设;梯子沟新建拦砂坝一座。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 项目投资:约1024.8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⑴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⑶投标人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须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水系连通施工业绩(以有效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网页中标公示为准)。 ⑷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⑸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经理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⑹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⑺外省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无亏损,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以近三年的审计报告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 ⑼投标人申请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未有限制其投标资质(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2以上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代理公司在开标前统一查询,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同时提供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需的资料(详见附件1),报名时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招标代理公司。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即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合格制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7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近三个月或2016年度社保证明)、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 9 时 00 分之前。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分中心(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xzbzx.cn/)上发布。 9.报名监督电话 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719-7228333 财务室:0719—730668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郧阳区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彭秀海 电话:0719-723276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46号 联系人:李俊 电话:027-87112268 18602719545 日期:2017年11月23日
附件1 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 申请书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现申请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 年月日 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查询工作的规定》,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 5.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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