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招字[2017] 67号 一、招标条件 寻乌县城区夜色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经寻发改字【2017】261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现针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专项建设基金,招标人为寻乌县城市管理局。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寻乌县城区夜色景观亮化工程 2、招标单位:寻乌县城市管理局 3、建设地点:寻乌县城内 4、工程规模:寻乌县城区夜色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5、工程投资:总投资 1479万元 6、招标内容: 6.1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6.2施工工作内容:亮化工程、弱电工程等并包含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且提供: (1)设计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省外投标人应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照明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证;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7、四大员资格要求: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 8、(1)投标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证明;(2)签订《寻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承诺书》;(3)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9、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施工方和设计方(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 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四、招标日程安排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11月27日至 2017年12月1日(节假日不休息),期间每日上午9点0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00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其它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查; 2、①已明确在限制期内且限制区域内限制投标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②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期内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等等明确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根据法〔2016〕285号文及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证件或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外) 等材料均须原件,审查时须一次性递交。 六、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寻乌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9797177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76633865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寻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投标监督机构办公电话:0797-28434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