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略阳县庙沟台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整治工程,已由略发改投资{2017}1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阳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官地山村,建设内容为对已停止使用的庙沟台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其中封场库区8544平方米)进行全面恢复治理。将整形后的垃圾体覆土7206平方米、设置排水沟605米,填埋集气管200米,垃圾体绿化7206平方米等。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1.申请人请于2017年11月28日00:00至2017年12月3日00:00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发售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916-2233355。 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由拟参与本次的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须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的《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5.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西北信息报》。
招 标 人:略阳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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